#從小迫害到長大
國家研究機構博士後研究員羅翊菱哽咽表示:「回想起25年前,我還只是個國小三年級的孩童,當時我看到新聞不停地播報荒謬的報導,太極門養小鬼、詐欺……,隔天我一如往常地上學去,到了學校被同學笑,穿著練功服走在路上被人指指點點,我覺得好委屈,那段時間對我來說真的是極黑暗、極可怕的時期!」
台灣要成為 #宗教 #信仰 自由的民主國家 從平反太極門案開始
http://n.yam.com/Article/20210823859972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收看范琪斐的寰宇漫遊,今天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美國自由派大法官RBG病逝,會掀起政治風暴嗎?大家好,我是范琪斐。上個週末我想趁著美國大選前,週末還能休息,就到屏東去玩了一趟,結果就收到這個訊,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柏格(Ruth Bader Ginsburg),18日因為胰臟癌併發症過世,...
最高法院判決 時間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裁判時報第106期 📌建議轉診義務與子宮外孕案的刑法評價/許恒達(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藉由剖析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768號刑事判決及其歷審見解,以釐清本案之醫師是否違反注意義務而可能成立過失致死罪。論述架構上,許恒達教授先行確認注意義務的判斷標準,然後再分析甲醫師兩次看診機會有無及如何違反注意義務,並探究建議轉診義務的規範屬性與本案醫師行為數之計算,最後檢視本案是否具有不作為結果犯的因果關聯性。
✏關鍵詞:醫療過失、過失不作為犯、轉診義務、注意義務、假設因果關係
✏摘要:
甲醫師為婦產科診所負責人,乙女自行驗孕呈陽性反應後,於2010年11月5日至當地大型A醫院就診,經該院婦產科B醫師施以陰道超音波檢查後,發現乙子宮內有胚囊,但未測得胎兒心跳,B醫師初步診斷為早期妊娠,囑咐三星期後回診。未料四天後,乙因暈眩及下腹部劇烈疼痛,於11月9日早上前往甲婦產科診所就診,乙抱肚進入診間,主訴暈眩、下腹疼痛及已懷孕,甲對乙進行腹部超音波檢查及內診,腹部超音波檢查未發現子宮內有胚囊,甲懷疑可能是子宮外孕,卻僅在乙的病歷上記載「IUGS?(子宮內妊娠囊之縮寫)」,並依其內診結果而判斷為骨盆腔發炎感染,開立口服抗生素、口服止吐劑及黃體素,並囑咐乙返家休息並多喝水補充水分即可。
✏試讀
🟧本案事實
甲醫師為婦產科診所負責人,乙女自行驗孕呈陽性反應後,於2010年11月5日至當地大型A醫院就診,經該院婦產科B醫師施以陰道超音波檢查後,發現乙子宮內有胚囊,但未測得胎兒心跳,B醫師初步診斷為早期妊娠,囑咐三星期後回診。未料四天後,乙因暈眩及下腹部劇烈疼痛,於11月9日早上前往甲婦產科診所就診,乙抱肚進入診間,主訴暈眩、下腹疼痛及已懷孕,甲對乙進行腹部超音波檢查及內診,腹部超音波檢查未發現子宮內有胚囊,甲懷疑可能是子宮外孕,卻僅在乙的病歷上記載「IUGS?(子宮內妊娠囊之縮寫)」,並依其內診結果而判斷為骨盆腔發炎感染,開立口服抗生素、口服止吐劑及黃體素,並囑咐乙返家休息並多喝水補充水分即可。
未料乙返家服用甲開立藥物後,開始嘔吐不斷,當晚再次前往甲診所,乙因腹部疼痛以致全身乏力而無法行走,甲知悉乙持續服藥但病情未見改善,且出現腹部劇痛而無法行走、暈眩、臉色蒼白、冒冷汗、心悸等子宮外孕造成之內出血臨床表徵,卻只是逕行上車為乙施打止吐針,且告知乙家人,乙只須返家休息及補充水分即可。
隔日凌晨,乙因腹部劇烈疼痛而出現尿失禁及昏厥症狀,其家人再將乙送往當地大型C醫院急診,始知乙因子宮外孕,胎兒撐破右側輸卵管,導致腹內長時間大量出血及休克,經急救仍於數日後死亡。經偵查後,被告甲乃被檢察官起訴犯過失致死罪。
🟧法院見解
本案經歷最高法院及高等法院數次審判,終審最高法院判決僅對於事實審的認定事實及法律適用表達認同,否認被告甲有關辯解,判定甲成立過失致死罪,由於終審判決未詳細檢討過失犯成立理由,就此必須觀察原事實審的最後審級判決。
依更二審確認事實,甲兩次收治乙病患時,相關行為事實可整理如下:壹、甲於早上第一次收治乙病患:一、乙進入診所時尚未嘔吐,僅主訴暈眩、下腹劇烈疼痛;二、乙告知甲醫師「其曾至A醫院看診,並曾在A醫院透過陰道超音波作過檢查,並測得子宮內有胚囊」(子宮內孕);三、甲在其診所內對乙進行腹部超音波檢查,未發現任何子宮內胚囊,但甲在乙的病歷上撰寫IUGS?」,表達其懷疑情事;四、甲另外對乙進行內診,確認為骨盆腔發炎感染,甲並開立口服抗生素(Erymycin)、Balon(促進腸胃蠕動止吐)、Utrogestan(安胎用黃體素)等處方,另囑咐乙返家休息並多喝水。
貳、甲於晚間第二次收治乙病患:一、乙回家後,雖依甲第一次診治後的醫囑服藥、休息並喝水,但情況卻未好轉,後來乙又再次前往甲診所,甲仍然收治乙;二、乙被送至甲診所時全身無無力,冒冷汗,腹部劇痛無法走下車,且有心悸;三、因乙無法下車,甲乃前往車上診治,並在車上直接幫乙注射止吐針,囑咐乙返家休息並多喝水補充水份。此外未再採取其他檢查,亦未安排轉診。
🗒全文請見:建議轉診義務與子宮外孕案的刑法評價──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768號刑事判決及其歷審見解/許恒達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裁判時報第1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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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決 時間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大家好,我是周易老師。今天來談一個重要問題:於繼續行為中另犯他罪,如果要構成行為單數(一行為),究竟要符合什麼條件?
有學者從德國的見解觀察,早期德國實務有認為,只要繼續行為中另犯他罪,兩罪構成要件實現時間有重疊,即屬一行為,而可論以想像競合犯。這點在兩罪構成要件行為「全部同一」的情形,應無疑問,可論以想像競合犯;然若兩罪僅有「部分」構成要件行為同一(重疊)時,能否當然論以想像競合犯,即有疑問。德國多數說先引入構成要件行為的實質內容,觀察先、後兩罪的構成要件行為是否源於行為人的同一身體活動,若是,才能將兩罪當成一行為,論以想像競合犯,否則應數罪併罰。不過,德國學說後續發展出較為緩和的見解,亦即為了確保繼續犯的犯罪成果,從而實行後續構成要件行為,仍可納入「一行為」的解釋範疇。(註1)
無獨有偶,我國最高法院亦採取類似德國學說的解釋取徑: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373號刑事判決】
繼續犯係以一個行為持續侵害一個法益,其特性為行為人僅有一個犯罪行為,在法益侵害發生時犯罪即屬既遂,然其不法侵害仍持續至行為終了時。雖云繼續犯僅一個行為,然其基本結構中可分為二部分,其一為著手實行構成要件之行為,另一為維持不法侵害狀態之行為。而行為人著手於繼續犯性質之犯罪,並持續至行為終了前之繼續情況中,另有實行其他犯罪構成要件者,而他行為與繼續行為有部分重合或全部重合之情形時,得否認為一行為,應就客觀之構成要件行為之重合情形、主觀意思活動之內容、所侵害之法益、行為間之關連性等要素,依社會觀念,視個案情節加以判斷。如行為人著手於繼續犯行為之始,即同時實現他罪之構成要件時,因二罪之構成要件行為的著手行為同一、時間及場所完全重合(如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一開車即誤油門為煞車,而撞傷路人),依社會觀念,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之主觀意思與客觀行為之發生時點無法明顯區別,自應論以一行為之想像競合犯。倘行為人於繼續行為著手後,不法侵害持續中,#另因故意或過失偶然犯他罪(即著手行為不同一),而有構成要件行為重合之情形者,因繼續犯通常有時間之繼續或場所之移動(狀態犯無此現象),#若該後續所發生之其他犯罪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與實現或維持繼續犯行為目的無關,#且彼此間不具有必要之關連性時,#應認係行為人另一個前後不同之意思活動,此觀本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一五二七號(2)判例即揭明斯旨。如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於駕車途中,因疏於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致人受普通傷害時,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行為與過失傷害之行為,僅於撞人之時點與場所偶然相合致,且後續過失傷害之犯罪行為,並非為實現或維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之繼續犯行為所必要,且與繼續行為間不具必要之關連性,從行為人主觀之意思及客觀發生之事實觀察,依社會通念,應認係二個意思活動,成立二罪,分論併罰,以維護國民法感情與法安定性。尤無一行為受雙重評價之問題存在。
當然,本判決後續認為,縱使在不能安全駕駛罪增訂加重結果犯的規定後,仍採上述標準判斷,許恒達老師有不同意見。畢竟立法者已透過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規定,宣示不能安全駕駛之繼續行為後,違犯過失實害犯罪,均屬該罪實行行為的一環,應認定為「一行為」(加重結果犯屬於法的行為單數),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註2)
我們再來看另一則最高法院判決,此見解亦為王皇玉老師所支持(註3):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35號刑事判決】
犯罪行為有一舉可畢者,有必須達相當時間始能完結者,前者謂之即成犯,後者乃為繼續犯。繼續犯,專指犯罪行為之繼續,非兼指犯罪狀態之繼續。所謂犯罪狀態之繼續,指犯罪雖已完畢,而犯罪所生之違法狀態仍繼續存在而言。一般即成犯,常有此種「狀態繼續」之情形。從而,在一個繼續犯之行為開始以迄完結之持續時程中,另有其他犯罪(即成犯)之實行行為時,此兩罪應如何處斷,端視其他犯罪之著手行為,究係存在於繼續犯之行為伊始,抑或是繼續犯行為著手之後,始犯他罪為衡。其屬於行為人著手於繼續犯之行為初始,即同時著手實行他罪者,因二罪之著手點同一、行為之時界及行為地重合,依社會通念,其主觀意思與客觀行為之發生無法明顯區別,在刑法牽連犯廢除之後,自應認與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要件相侔,而依想像競合犯論擬。倘行為人係於繼續行為著手之後,始犯他罪,因其著手行為不同一,#若該後續所犯之他罪,#與實現或維持繼續犯行為目的無關,#且彼此間不具有必要之關連性時,#仍應認係行為人另一個前後不同之意思活動,#而依數罪併罰處斷。本件原判決係認定上訴人夥同共犯先將林瑋郴強架上車後,駕車駛離至車程約一分鐘之鄰近公園停車場,強推林瑋郴下車,分持鋁棒或徒手加以毆打成傷。則上訴人顯係在著手實行妨害林瑋郴行動自由之後,始另犯傷害罪,原判決因認其所犯二罪,應予分論併罰,適用法則並無違誤。上訴意旨,執以指摘原判決未以想像競合犯論擬,為判決違背法令。揆之說明,即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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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整理自許恒達,不能安全駕駛罪與過失實害犯的罪責及競合難題,台灣法學雜誌第212期,2012年11月,頁102-103。
註2:同前註,頁108。
註3:參王皇玉,私行拘禁罪與傷害罪之競合/最高院102台上235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229期,2013年8月,頁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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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決 時間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歡迎收看范琪斐的寰宇漫遊,今天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美國自由派大法官RBG病逝,會掀起政治風暴嗎?大家好,我是范琪斐。上個週末我想趁著美國大選前,週末還能休息,就到屏東去玩了一趟,結果就收到這個訊,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柏格(Ruth Bader Ginsburg),18日因為胰臟癌併發症過世,享壽87歲。
RBG是媒體給美國大法官金斯伯格取的外號,台灣觀眾對她可能比較陌生,但知道她的人,我相信不少都是透過電影認識她的,這兩年剛好有兩部片以RBG為原型,一部是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另一部是《法律女王》,我自己非常喜歡,而且RBG一直都是美國大法官裡我最欣賞的一位。但RBG的逝世,不單只是美國失去了一位偉大的明星大法官,還有可能撼動美國總統大選,甚至牽動整個世界的局勢!真的那麼嚴重嗎?我們就先來看看RBG這位法官是什麼來頭,她到底有多「不恐龍」。
RBG出生於1933年的紐約布魯克林區,1956年進入哈佛法學院,是當屆500個學生中,僅有的9名女學生之一,她的表現一直都非常亮眼,是歷史上第一位通過激烈同儕競爭、擔任哈佛知名法學研究期刊《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編輯的女性。不是我要一直強調女性就多了不起,實在是因為美國雖然1920年代就讓女性獲得投票權,但當時的社會氛圍依然是覺得,女生就是男人的附屬品,應該畢業後就找個男人嫁了,乖乖待在家相夫教子,1970年代時候的總統尼克森,甚至認為女人不該受教育。
就是這樣的社會氛圍,RBG當時在公務員考試中拿到高分,最後卻只能找到打字員的工作,還因為懷孕而丟了飯碗,後來她懷二寶的時候就學聰明了,故意穿得很寬鬆,這才成功保住教職工作。而且就算RBG成績那麼優異,還獲得哈佛法學院院長強力推薦,當時的一位大法官依舊斷然拒絕她的實習機會,只因為她出生就「不帶把」。或許就是因為自己處處遭到性別歧視的經歷,讓她幾十年來致力於推動性別平權。
1980年,RBG被指派為聯邦上訴法院法官;1993年獲得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並且獲得高票通過,是美國史上第2位女性大法官。這樣聽起來好像沒什麼,但其實截至2018年10月,美國歷史上一共誕生114位大法官,女性竟然只有4位,而且其中兩位還是歐巴馬時代任命的。她在任期間最被津津樂道的,就是「維吉尼亞軍校案」。1839年創校以來,從來不招收女學生的維吉尼亞軍校,被想就讀的女學生一狀告上法院,校方後來因為外界壓力,在校外設立「女子學院」,但最後還是被RBG判違憲,因為設女校就跟種族隔離措施沒兩樣,此案成為了美國女性平權的重要一步。
這位老太太雖然生活傳統,但思想開明,在兩性同工同酬、女性墮胎權、同志議題上,都秉持平等自由。左派傾向加上不斷衝撞體制,讓她成為高院的「頑固反對派」,2016年甚至曾經公然砲轟當時還是總統候選人的川普,結果讓她人氣爆衝,瘋狂圈粉,有粉絲就以饒舌歌手「The Notorious B.I.G」為靈感,幫她取暱稱叫「The Notorious R.B.G」也就是「聲名狼藉的RBG」。有多少大法官可以被拿去比饒舌歌手?從這裡就可以看得出來RBG很受年輕人歡迎,曾被診斷出罹患大腸癌、肺癌、胰腺癌,但她一直不願意向病魔低頭,80幾歲的老太太還可以上健身房、舉啞鈴、做伏地挺身,她能做的可能比我還多啊!她去世前幾天還跟孫女說,希望能撐到川普下台,可惜最後未能如願,在選前不到七週過世了。不過她的離開跟川貴人又有什麼關係呢?其實美國的大法官任命,比宮鬥劇還精彩啊!
我們先解釋一下,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規定,最高法院的9位法官,是由總統提名,經過參議院同意而任命,一旦任命就是終身職,除非是去世、辭職、自願退休,或是遭到彈劾,才會被撤銷職務,所以新任命的大法官很可能一當就是二三十年,目前平均任期是16年。因為流動性不高,有的美國總統在位期間都不見得有機會任命一位大法官,結果川普就職以來已經任命了兩位,現在又出現第三個難得的機會。
大家可想而知,川普當然會任命「自己人」,也就是理念跟他相近的保守右派,目前高院的保守派佔據了9席中的5席,已經使得高院略為右傾,如果再找一名保守派法官,就會變成6比3,恐怕讓高院變成一個深度保守的機構,美國未來幾十年,無論政治、司法或文化,都會受到影響。先不談那麼遠,拿美國總統大選來說好了,2000年美國大選發生選票爭議,最後就是交由最高法院判決,才讓小布希勝選,所以有些選民就很不服氣啊,認為是當時保守派法官佔多數,才被小布希撈到一個總統寶座。那最近川貴人不是一直在吵郵寄選票會造成選舉不公嗎?萬一到時候出現爭議、開不出票、選不出總統,最後交由裡面多數是川普人馬的高院裁定,後續情況大家可想而知,球員兼裁判,人民服不服呢?
目前還不清楚提名程序會跑多久,但過去通常需要兩三個月的時間來處理。民主黨主張等到大選結束,新總統上任後,再審查提名案,不過把持參議院的共和黨,已經講得很清楚,說「會儘速安排投票事宜」很明顯是打算趕在選前,趁川普還在任的時候闖關,鞏固保守派的優勢。其實四年前就有類似的情況,當時一名大法官過世,前總統歐巴馬想要提名,結果被共和黨杯葛程序,故意弄掉歐巴馬的人選,等川普上台後,才讓川普提名保守派的大法官。不過這次共和黨強調,今年和四年前情況不同喔,他們說當年民主黨當總統,共和黨控制參議院,不適合在總統選舉年填補空缺,但是今年同一黨派同時掌管白宮和參院,就可以提名喔~好啦好啦!都是你在講!
雙標的這麼明顯,但我就不罵了,因為今天是我,我也這樣搞。川普已經表示,將會提名一位女性來繼任,而且預計在RBG告別式的隔天,也就是本週五或週六(9/25-26)公布人選,「以示尊重」。先前傳出華府內有人擔心,RBG還沒入土為安就急著公布繼任人選,恐怕被民主黨拿來作文章,現在初步時間表出爐,看來川普多等一天,已經是他對RBG最大的尊重了,不過這我也不罵,因為是我,我也這樣搞。如果民主黨想要把整個提名程序延到大選後,最少要讓4名共和黨參議員跑票才行,目前已經有幾位共和黨人表態倒戈,不支持川普選前提名。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關我們什麼事啊?美國那麼遠,我幹嘛一定要知道他們家高院長怎樣?雖然川貴人把全球政局搞到「併軌」,但不可否認的是,美國目前仍是自由世界的領頭羊,各方面都是其它國家的榜樣。就司法方面來看,台灣如果想要取經,很大程度會參考美國高院的判決。透過司法學習比較,美國會把他們的價值觀傳遞到世界各個角落,如果美國高院組成保守,將對全球司法產生深遠影響,進一步影響到各國的文化與社會風氣。
舉例來說,許多國家一直到近年才好不容易在人權、女權、同婚方面取得進展,例如我們台灣,美國老大哥萬一態度轉趨保守,恐怕會讓全世界跟著開倒車,大法官選誰難道不重要嗎?
今天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惡名昭彰的RBG
#美高院恐右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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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決 時間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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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臺灣焦點】
00:20 紅色媒體滾出臺灣遊行
01:40 教育部依法舉報惡意性平謠言
03:02 新南向專班的「學工」爭議
【國際關注】
04:06 《逃犯條例》暫緩修訂
04:57 巴西最高法院宣判,恐同有罪
06:00 蘇丹鎮壓事件更新
07:29 伊波拉病毒持續在民主剛果失控
【趣味集錦】
08:16 防疫工作不容易
08:47 一些紓壓的建議
09:31 掰比~別忘了訂閱
【 製作團隊 】
|企劃:土龍
|腳本:土龍、力寧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絲繡、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新南向「學工」爭議〗
→ 新南向「學工」爭議 印尼不建議學生來台讀四技:http://bit.ly/2ZECrQL
→ 如何起死回生?教團:新南向急就章「呷緊弄破碗」:http://bit.ly/2XkPLvZ
→ 育達科大爆「黑工」事件 外籍生控:為夢想成奴隸:http://bit.ly/2InVn03
→ 醒吾疑安排外籍生非法打工 校方:合法工讀:http://bit.ly/2InckYq
→ 調查報導/新南向專班淪「學工」 立委:6校涉不法:http://bit.ly/31HBgS7
〖紅色媒體滾出臺灣遊行〗
→ 中國時報下架六四相關報導 對外沒有回應:http://bit.ly/2ZzfVZn
→ 【總整理】外媒大肆報導香港「反送中遊行」,親中媒體報導只剩「404」:http://bit.ly/2WSZcP6
→ 週一頭版:http://bit.ly/2XSnU33
→ 立法委員 黃國昌FB:http://bit.ly/2RnzvVr
→ 館長號召「反統媒遊行」23日登場 黃國昌:已借好凱道路權:http://bit.ly/2XjF9xo
→ 館長、黃國昌623遊行 朱打臉:尊重媒體言論自由:http://bit.ly/31IRpHh
→ 反送中即時社群數據:http://bit.ly/2ZpzaVc
→ 館長 紅色媒體需言論自由? 聲援香港反中送遊行 0623大家凱道站出來!:http://bit.ly/2wZWBrM
〖教育部依法舉報惡意性平謠言〗
→ 潘文忠 臉書貼文:http://bit.ly/2ITWzHP
→ 孫繼正抗議挨告 教育部駁:性平教育不應淪為政治手段:http://bit.ly/2XTN1Tm
→ 孫繼正涉散布性平謠言 警政署:盡速調查:http://bit.ly/31DRrzX
→ 孫繼正稱高中教「多O同志教育」 教育部痛批造謠、向警政署舉報:http://bit.ly/2KYkAzY
→ 孫繼正FB:http://bit.ly/2XkFIXE
→ 影/孫繼正到教部 要求與潘文忠「直球對決」:http://bit.ly/2FgLkYR
〖巴西最高法院宣判恐同是犯罪行為〗
→ 仇恨同性戀行為 巴西最高法院定為犯罪:http://bit.ly/2WMQzVV
→ 巴西最高法院判決「恐同」是犯罪 極右派總統博索納羅怒嗆:我要任命福音派基督徒大法官!:http://bit.ly/2FgIJxT
→ 一年445位同志O於恐同攻擊!巴西出櫃國會議員迫於死亡威脅、棄職流亡國外:http://bit.ly/2Zvfi2Y
→ 巴西新總統博索納羅「以身為恐同者為傲」LGBT族群面臨的歧視、生命威脅更加惡化:http://bit.ly/2Rnt9oZ
〖蘇丹政變〗
→ 喀土木的強O濫O:蘇丹軍隊持續暴力鎮壓,至少108死:http://bit.ly/2IVf7am
→ 軍方下令「性O壓制」女性示威者 她們流完O又回街頭奮戰:http://bit.ly/31GFgCA
→ 蘇丹軍方血O鎮壓 抗議團體同意恢復對談:http://bit.ly/2WNk6DX
→ 蘇丹血O鎮壓 遭聯合國強烈譴責:http://bit.ly/2InOGva
→ CNN International FB:http://bit.ly/2FhJlnf
→ 當軍政府竊國、還用槍桿子鎮壓和平示威,他們以「不服從」對抗到底!蘇丹發起全國大罷工,首都喀土穆變空城:http://bit.ly/2XYeXW8
→ 獨裁總統下台2個月…蘇丹軍政府承認血O鎮壓 至少120人死亡:http://bit.ly/2wYtoh3
〖民主剛果 伊波拉疫情失控〗
→ :伊波拉疫情越境:DR剛果1,396人病死,烏干達證實「死亡病例」
→ ISU-1 GRAND PRIX IN OKAYAMA 2019:http://bit.ly/2RinQaq
〖香港「反送中」更新〗
→ 快訊》反送中大勝利!林鄭月娥301字聲明道歉 停止修訂逃犯條例 無重啟程序時間表:http://bit.ly/31zA5UZ
→ 「譴責鎮壓、撤回惡法、林鄭下台!」上萬港人著黑衣,二次反送中大遊行:http://bit.ly/2RkI7fH
→ 陳朗熹、蘇威銘/香港六千媽媽站出來:孩子,你不是暴徒:http://bit.ly/2J38pzt
→ 抗議逃犯條例墜樓亡 港民一人一花悼念黃衣男:http://bit.ly/2wXmNU4
→ 向「黃衣男」致敬:主辦方稱反送中遊行達「200萬+1人」刷新香港紀錄:http://bit.ly/2WSIHr5
→ 報導者 The ReporterFB:http://bit.ly/2KWA739
→ 民間人權陣線 Civil Human Rights Front FB:http://bit.ly/2XRpKkS
→ 「全面撤回送中,我們不是暴動」香港反送中示威者墜樓身亡 網友「一人一花」悼祭烈士:http://bit.ly/2x1Gzha
→ 反送中》遊行人數200萬+1人創奇蹟!民陣︰+1是為了...:http://bit.ly/2ZEF1WX
→ 反送中》香港年輕人送雨傘、頭盔 美國CBS記者PO影片道謝:http://bit.ly/2WR954m
→ 香港抗爭 中國外交部否認維穩力量集結[影]:http://bit.ly/31B0Jg1
〖趣味集錦〗
→ 議員質詢帶官員做伸展操 盧秀燕卻怕露這裡?:http://bit.ly/2WKYMu1
→ 教育部FB:http://bit.ly/2WNl8ec
【 延伸閱讀 】
→ 獨家披露教育部報告:台灣大專「新南向專班」亂象橫生:http://bit.ly/2RnwPr1
→ 蘇丹政變:「種族O絕罪總統」巴席爾遭軍方逮捕,結束30年獨裁:http://bit.ly/2KliiLX
→ 喀土木廣場屠殺:蘇丹軍隊開火鎮壓民主示威,至少35死
:http://bit.ly/2wYqr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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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結束1989體制的蘇丹,能否避免阿拉伯之春的悲劇?:http://bit.ly/2Ripn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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